浙江建立“减负”通报制度 目前已有33所学校上黑榜
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,继5月底首次通报29所“减负”不力学校后,又有4所学校严重违反“减负”规定被通报批评。
据了解,从今年起,浙江建立并实施“减负”情况通报制度。通报制度要求,每年4、6、10、12月底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根据通报制度要求,将所辖学校“减负”情况汇总上报各设区市教育局,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,同时,省教育厅将适时公布各地情况,以接受社会的监督。
5月底,省教育厅首次公布全省5000余所小学与初中的“减负”情况,杭州、宁波、湖州的29所自曝“家丑”,坦诚未严格做到相关“减负”规定。
另外,在11个地级市中,有8个地级市均表示“无”不符合规定情况,均做到“减负”。由于通报制度采取的是学校自查、教育局督查的形式,这些自称100%减负的地区,有没有水分引发不少质疑。
为此,教育厅于今年6月根据举报和已掌握的“减负”投诉情况,对某分自称100%减负的地方和学校,进行了暗访检查,涉及5个县(市、区)的12所中小学校。
最终,有4所学校被发现严重违反“减负”规定,分别是嵊州市嵊州中学初中部、东阳市歌山镇第一初级中学和南马镇初级中学、武义县武阳中学。
据悉,这些学校存在“没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”、“公布张贴学生学科成绩”、“学生作业量过多”、“组织学生参与学科竞赛”、“随意改动课程表”、“挪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”等现象。
目前,教育厅已对以上县(市)教育局执行“减负”工作不力和虚假上报的行为,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,并将暗访结果列入2013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。同时,责令当地教育局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,督促指导学校限期整改,规范办学行为。
据悉,教育厅将不定期地组织督学进行暗访检查,查实有弄虚作假的,将予以严肃处理。